只有在失去家庭成員後,繼承才重要且必要。 當繼承人去世時 遺產傳遞給繼承人。
遺產是死者生前所擁有的各種財產。 包括各種權利、義務和負債,例如土地、汽車、公寓、銀行存款、黃金或各種財產的所有權等。
傳承遺產 (未立遺囑的情況)
當一個人過世時沒有立下遺囑 一個人死亡後,其遺產將轉移給法定繼承人。 法律規定,如果繼承人死亡而沒有立遺囑,則繼承權將授予任何人。 或已立遺囑但仍有剩餘遺產 死者的合法繼承人有權獲得死者的剩餘遺產。
法定繼承人有以下 6 種順序:
1.後裔是指子、孫、曾孫、祿。
2. 家長
3. 同父同母的兄弟姊妹。
4.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
5. 爺爺奶奶
6. 叔叔阿姨叔叔
合法且在世的配偶也是合法繼承人。
將繼承分為不同級別
在繼承人有合法繼承人且全部6位親屬均健在的情況下,並不是說所有6名繼承人都有權獲得繼承人的遺產。 因為如果第一繼承人還活著 下一個繼承人無權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第 1630 條第一項)。
但如果一號和二號繼承人還活著 且合法登記的配偶仍健在 第一、第二繼承人及其配偶有權平均分配繼承人的遺產。
傳承遺產 (立遺囑的情況下)
當一個人去世時 除了被傳遞給合法繼承人的遺產之外,這被稱為 除了成為「合法繼承人」之外,死者的遺產仍然是繼承的。 可以透過遺囑傳遞給另一個人,這稱為 “立遺囑人”
當死者立下遺囑時 財產必須依照遺囑條款進行分配。 但如果死者沒有立遺囑 或遺囑制定錯誤而無法使用,結果就是全部遺產將歸合法繼承人所有。 可見,法律對遺囑人的重視程度高於法定繼承人。 因為遺囑的本質是繼承人過世前的意思表示或命令。 因此,受遺贈人比法定繼承人享有繼承權。
關於遺囑 法律尊重一個人表達意思表示的原則,以確保繼承人在他或她去世時有信心。 如果生前死亡,所表達的意圖將被完全接受和遵守。 因此,遺囑人是重要的繼承人,以確保遺囑中所表達的死者的死亡撫卹金指示是死者的真實意圖。 因此,法律必須明確制定遺囑的特殊標準。 這與一般訂立其他法律合約不同,如果有遺囑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規則而訂立的。 那不會有效。
要求成為物業經理
當繼承人去世時 遺產分割可能會引起問題。 因此,需要有一個人進來,收取繼承人的財產,以便向繼承人的債權人償還債務。 或與繼承人分享資產,該人是遺產經理 遺產經理就像遺產所有繼承人的法定代理人。
申請成為遺產執行人的重要性在於想要分享繼承人的資產,例如想要與合法繼承人分享土地所有權契據。 想要分享汽車所有權 想要從業主帳戶提取資金 根本不可能。 如果您尚未先要求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那麼請求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的過程很重要。 為了讓遺產管理人代表有權接受遺產的其他繼承人分配遺產。
向泰國法院申請成為遺產管理人時必須包含的文件
1. 所有權文件,例如土地所有權契據、車輛登記手冊 銀行帳戶存摺 其他財產文件
2. 已故所有人及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死者的戶口簿影本
4.婚姻登記證 或死者的離婚登記
5.所有在世繼承人的房屋登記及身分證。